人造板材幕墙材料燃烧性能有什么明确规定吗?

幕墙所用材料应具有一定的防火功能以防止建筑物火灾蔓延,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。但幕墙作为非承重的建筑外墙围护结构,又必须具有一定的热工性能,以达到建筑外墙的保温隔热要求,所以,幕墙用的材料不可能都是不燃材料。

人造板材幕墙材料品种多、材质差异大,六种面板材料中有A级、B1级和B2级三种:瓷板、陶板、微晶玻璃、纤维水泥板为A级不燃材料;石材蜂窝复合板为B1级难燃材料;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的普通型为B2级可燃材料、阻燃型为B1级难燃材料。

根据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的有关规定,考虑到材料燃烧性能和国内消防设备的可救援高度,《人造板材幕墙规范》对幕墙用主要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进行了明确的具体规定:

(1)幕墙支承构件和连接件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;

(2)幕墙用面板材料的燃烧性能,当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时应为A级;当建筑高度小于50m时应不低于B1级;

(3)幕墙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。

(4)幕墙用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防火封堵材料》(GB23864)和《建筑用阻燃密封胶》(GB/T24267)的规定。